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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消息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15日就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結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李生晨介紹,呼格吉勒圖案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改判無罪,已成立調查組追究錯案責任;該案符合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呼格的父母提出申請後,將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根據國家賠償的相關規定,記者算出呼格家屬至少可獲104萬元國家賠償,加上精神賠償費共計約有141萬元。
  已成立調查組對錯案追責
  內蒙古高院15日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呼格吉勒圖案件審理結果及相關工作後續安排。發言人李生晨指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對此高度重視,已經責成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就錯案責任問題進行調查。總的原則是:實事求是,有責必究,有錯必罰。“我們將嚴格落實內蒙古黨委的要求,嚴肅追究責任,有關責任追究的情況也會及時公佈。”
  受公眾關註的是,當年辦案人員的仕途似乎並沒受到影響,其中就包括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長、呼格案的主要辦案人員馮志明。據媒體2011年報道,馮志明後來被任命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主管治安信訪工作。尤其有諷刺意味的是,當呼格的父母去公安機關反映呼格案,面對的領導就是當年呼格案專案組的組長馮志明。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何家弘分析,當年的辦案者究竟是不是有罪,必須要根據法律規定,而且要依據證據來認定。有可能某些人的行為會構成犯罪,比如刑訊逼供罪或玩忽職守等。
  “其實說到這個罪,我倒覺得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反映出來的是我們刑事司法制度犯下來的一個罪,因為刑事司法制度的任務就是要打擊犯罪。但是在這個案件中讓我們深切地看到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被終結了,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就這樣被破壞了,而且這一切都是在法律的名義下進行的。所以我們必須認真反思一下,我們的制度究竟存在什麼問題,如何去修補我們的制度。”
  將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李生晨還介紹,呼格吉勒圖案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改判無罪,符合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在合議庭送達再審判決書時,已經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告知,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呼格吉勒圖父母提出申請後,我們將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序,並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儘快做出賠償決定。
  內蒙古高院呼格案再審合議庭審判長孫煒告訴記者,呼格吉勒圖的親屬申請國家賠償後,內蒙古高院會組建國家賠償合議庭來負責該案件的賠償,具體賠償的相關情況也會向社會公佈。
  精神賠償最高可申請36萬
  對於呼格案的國家賠償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根據我國的國家賠償法,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金主要有幾個部分,一是呼格吉勒圖應贍養的父母,政府應該給予補償。二是應給予精神撫慰金。三是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呼格案基本符合上述特點,所以國家賠償很可能按照上述幾個方面來展開。
  對於呼格案的國家賠償,按照《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如果以此推斷,按照去年我國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52379元計算,呼格家屬可得到104萬餘元的賠償金。同時,由於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年事已高,國家賠償很可能還會支付相應的生活費。
  此外,最高法院今年出台的《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金額原則上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35%,最低不少於1000元。以此推算,如果呼格案的國家賠償涉及精神賠償,很可能家屬會得到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精神賠償的上限計算,精神賠償約為36萬餘元。
  這意味著如果按照上述計算方法,呼格案的家屬可以大約獲得141萬元的國家賠償及精神賠償。
  (綜合新京報 央視)
  解讀
  已執行死刑改判無罪第一例
  對類似案件有參考意義
  18年前,判定呼格吉勒圖有罪的時候,正值我國第二次實施“嚴打”——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活動。“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嚴打’對於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很大作用,但有的案件在執行中發生了偏離。”內蒙古宏德律師事務所律師艾國平說。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表示,在特定時期和區域對某一類犯罪強化打擊力度是各國都會採取的措施。“但特殊背景不能成為推卸責任的藉口,打擊犯罪不能突破法律底線。按照法律程序嚴格審查判斷證據,正確適用法律,這在任何時期都是必須堅持的”。
  “呼格吉勒圖案,是我國被執行死刑案件中,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改判無罪的第一例。”宋英輝表示,這對類似案件的糾正將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就在呼格吉勒圖案改判的3天前,經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也正式進入了異地複查程序。
  法律界專家普遍認為,從呼格吉勒圖被改判無罪到聶樹斌案啟動複查程序,可以看到中國司法糾錯的態度和決心,這也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進步,是中國司法機關完善冤假錯案糾正機制的一個重要標誌。錯案改判,無論是堅持疑罪從無理念,還是進一步確立終身追究制度,都將對提升今後的案件審判質量起到重要作用。”(據新華社)
  側記
  “兒子,你清白了!”
  親人到呼格墳前燒紙祭奠告慰亡靈
  據新華社電 兩位老人一直在等待這一天,法治中國也在等待這一天。
  兩位老人老早把面積狹小的房屋打掃得乾乾凈凈,客廳里掛著一幅“馬到成功”的大圖片,窗戶上張貼著“幸福”的剪紙,他們一直堅信會有這一天的到來。
  2014年12月15日8時30分許,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趙建平帶隊來到呼格吉勒圖父母家,將案件再審判決書送到二老手中,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並深鞠一躬,真誠道歉說:“呼格吉勒圖案對我們的教訓是痛心的,深刻的,對不起。”
  兩位對兒子因流氓殺人罪被槍決存疑的老人,經過9年奔走申訴,終於盼來了兒子的無罪判決書。
  呼格吉勒圖的父親李三仁和母親尚愛雲顫抖著接過法律文書,逐字默讀,空氣霎時凝固。這個不足15平方米的客廳里,擠著呼格吉勒圖的親人、鄰居和各路記者30多人。
  稍許沉默後,62歲的尚愛雲再也抑制不住內心強烈的情感,一把熱淚淌滿了臉:“終於等到這一天了!兒子,你清白了!”呼格吉勒圖的哥哥昭力格圖哽咽地說:“希望公檢法今後以我弟弟案子為戒,公正辦案,履行好職責。”
  迎接判決書的前一晚,尚愛雲又一次徹夜未眠,滿腦都是自己和老伴9年來奔走申訴、處處碰壁、得到援助、盼來再審的一幕幕場景。
  “這些年太難了,是好心人關心和幫助,鼓勵我們堅持下來。”尚愛雲說,她曾受到記者、律師、警察、檢察官、法官的援助,還得到鄰居們的安慰。
  年過七旬的李三仁按照蒙古族習俗,早早熬好奶茶,做好羊油炸的果條,本想讓全家人吃個又飽又好的早點,精精神神地迎接判決書到來。可全家人心情複雜,沒有胃口。
  “我們又喜又悲,喜的是終於給兒子洗冤,悲的是兒子已經活不過來了。”李三仁說。
  李三仁有三個兒子,每個孩子相差兩歲,他們老兩口給孩子都起了寓意很美好的蒙古族名字。老大昭力格圖,漢語意思是有勇氣的,呼格吉勒圖寓意有發展的,幼子慶格勒圖是快樂的。如果呼格吉勒圖還活著, 李三仁還是路邊的下棋高手,尚愛雲也還是愛跳廣場舞的阿姨……
  “哪個父母沒有兒女,我能體會他們失去兒子的痛苦,經歷了這麼多酸甜苦辣,今天終於等來了公正判決,我們為尚大姐一家高興。”住在同一小區的居民趙玉英,也和其他老鄰居一樣,早早地就圍在了樓道里。
  聚集在李三仁家的還有一些與他們無親無故的群眾。70多歲的老人趙文忠在門口聽到法院宣判“無罪”時,也落淚了。“法治是我們每個人的盔甲,每個案子都要讓大家感受到公平和正義。”
  11月20日,接到法院的立案再審通知書,李三仁就讓大兒子照日格圖給家裡裝上寬帶,學習手機上網,每天查閱兒子案件的報道。
  當法院、媒體等各路人士都漸漸走開,尚愛雲和老伴坐在沙發上再度哽咽:“兒子,爸爸媽媽想你!真希望,中國從今以後再沒有冤案了!”
  人群散去後,呼格吉勒圖的哥哥昭力格圖燃放了一串長長的鞭炮,振聾發聵的鞭炮聲久久迴蕩在院子里。兩位老人穿上棉襖,把無罪判決書的複印件揣在胸口,趕赴兒子墳前,用中國最傳統的燒紙祭奠方式,告慰含冤了18年的兒子。
  回顧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女廁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隨後,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卷煙廠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當時他剛滿18周歲。
  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案件中包括“4·9”毛紡廠廁所女屍案,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對呼格吉勒圖案的廣泛關註。
  2014年11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呼格吉勒圖一案進行再審。
  (原標題:呼格案已成立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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